手球運動於一八九八年,由丹麥人所創;在長四十公尺、寬二十公尺的室內場地兩端,各設一球門,球門高、寬分別為兩公尺和三公尺,比賽雙方各派一名守門員和六名球員上場;對戰雙方各自展現攻守技術與戰術,以得分多寡來判定勝負。
比賽時間採分齡制:青年以上為六十分鐘,國內青少年(高中)為五十分鐘,少年(國中)與童年(國小)皆為四十分鐘,各年齡層比賽均分為上、下兩個半場,中場休息十分鐘。
手球運動運作形式近似足球,其基本技術及和攻防戰術,則和籃球相仿,而與橄欖球同樣要求團隊合作和服從精神,因此手球可謂是結合足球、籃球與橄欖球精華的一種綜合性球類運動。(詳細資訊可洽「中華民國手球協會」,http://www.handball.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