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三星集團前總裁李健熙因為背信罪,導致三星旗下SDS公司的損失,十四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罰款一千一百億韓元(約台幣二十九億元)。
首爾高等法院法官金載宇指出,李健熙對SDS非法出售可轉讓公司債給自己兒子,以移轉公司控制權的的案件知情。法官對李健熙判刑三年,但緩刑五年,也就是說現年六十七歲的他可繼續享有自由。李健熙身穿黑色西裝出庭,安靜地聆聽判決,然後離開。
金載宇表示,他之所以不監禁李健熙,是因為李健熙在協助公司擴大營收與獲利方面,扮演很重要角色。這項緩刑宣告,也凸顯南韓法庭傾向於寬大對待財團白領犯罪的事實。漢城大學教授金桑友說:「緩刑宣判令人失望。不過考量個人對公司的貢獻,一向是法官判決的常見因素,本案也不例外。」
李健熙是南韓超級富豪,其父李秉是三星創始人,在父親去世後掌管公司二十年,去年以逃稅罪名被判刑,但也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