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台北報導】經濟部昨天宣布,台電原訂六月至九月的「夏月電價期」縮短一個月,九月恢復「非夏月電價」,平均每戶可省一百四十六元電費,節省幅度為一成一;至於七月將開始採行的節電獎勵電費折扣,仍依原計畫進行。
經濟部政務次長鄧振中表示,縮短夏月措施僅今年實施,明年夏月即恢復為六到九月;七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夏月節電獎勵措施,不因夏月電價期縮短而生變。
台電費率組表示,由於獎勵措施採同期單月比較計算,且折扣率不變,因此七、八月仍會實施節電獎勵措施,恢復非夏月電價的九月分不列入計算,「達到規定還是有電費折扣的獎勵,只是省多省少而已。」
對於「只有今年」縮短夏月電價期,台電主管都鬆一口氣;台電估夏月電價少實施一個月,營收減損六十五至七十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