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專題報導】大批新鮮人投入就業市場之際,在「畢業即失業」的壓力下,不少求職者成為不肖詐騙份子眼中的「肥羊」,抓準急於找到工作的弱點進行詐騙。警政署呼籲新鮮人求職時務必多加防備,否則一旦錢財被詐騙、工作也沒著落,將會「人財兩失」。
警政署指出,常見的求職詐騙方式,幾乎都脫不了誘騙求職者簽訂不公平契約內容,或是冒用公司行號,佯稱各種名目誘使求職者匯款詐欺;歹徒常在報章雜誌或網路刊登廣告,以「高薪」、「工作輕鬆」為餌,當求職者前往面試時,歹徒以置裝費、訓練費為由進行詐財。而社會經驗不足的學生或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最容易受騙上當。
勞委會職訓局指出,求職防騙有面試前「兩大準備」與面試時「七不原則」。兩大準備是指,面試前應邀朋友、親人陪同;檢視前往應徵公司是否有長期刊登徵人廣告、廣告內容誇張、待遇不合常理、公司資訊不齊全等情形。
面試七不原則則包括:不繳任何名目費用、不購買公司產品、不辦信用卡、不簽署任何文件契約、個人證件與信用卡不交給公司保管、不飲用他人提供的食物及飲料、不從事非法工作。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一般業者不會要求民眾於工作前繳交任何費用,民眾若於工作前遭業者索取材料費、工作訓練費用、置裝費用等,就應提高警覺。
民眾如需查詢所應徵的公司是否合法登記,可至經濟部商業司(http://gcis.nat.gov.tw/
open_system_1.ht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