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會談成果豐碩 陳雲林:攜手並進共創互利雙贏經濟榮景
【本報綜合報導】第三次江陳會談昨天結束,簽署三項協議、一共識,協議的部分包括:兩岸常態性包機轉為空中定期航班、建立兩岸金融監管合作機制、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重點打擊綁架、槍械等重大犯罪;對陸資來台投資事宜達成共識。

三項協議內容如附表。
海協會長陳雲林致詞時提及,大陸方面將協商建立符合兩岸各自發展需要的,具有經濟特色的合作機制或框架協議。陳雲林強調,適應雙方經濟發展,需要有制度化規定,相信如果兩岸攜手並進,一定能夠在兩岸和平發展軌道上克服困難、共創互利雙贏的經濟榮景。
在定期航班的部分,原本出現變數,但協商最後仍敲定兩岸常態性包機,轉為空中定期航班,並增開南線和第二條北線雙向直達航路,將班次增加到兩百七十班,並增加六個航點。
第四次江陳會今年下半年在台北召開,屆時將討論四項議題,包括:兩岸漁業勞務合作、農產品檢驗協議、兩岸標準檢測認證、避免雙重課稅;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議題隨時可以啟動,但沒有時間表。
有關陸資來台,將針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製造業、服務業、愛台十二項建設及不動產等,就雙方政策、法令、開放方式及項目等進行溝通及對話。按現行架構,約十家QDⅡ可以來台投資,十家合計投入單一市場在沒有簽定MOU的地區,約百分之三,已有簽署MOU的地區,投資規模可放大至百分之十,約新台幣二百二十億元,對陸資挹注台股的金額雖不大,但還是能增加市場的流動性。行政院已要求金管會在四月底前公布大陸QDⅡ來台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