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遠通電收前日提出二公益方案,對於如何因應,交通部延至今天決定。交通部長郭瑤琪昨天表示,遠通電收提出車上機(OBU)採「有條件免費」,交通部絕對不能接受。
對於立委質疑為何不能在遠通電收宣布方案後,第一時間反應?郭瑤琪說,政府如果要接管,遠通電收已提出,必須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給予廠商「適當補償」之後,才能完成移轉。面對「補償」的不確定性,交通部無法立即宣布接管。
不過郭瑤琪也承認,行政院已決定政策,交通部希望爭取足夠的法律空間,才於今天做出決定。她強調絕不會與遠通電收妥協。
郭瑤琪表示,不管那一個方案,她不否認遠通在求其自身最大的利益,第一案要求交通部調高委辦服務費,但委辦服務費是當初高公局招標甄審合作廠商的標準,如果現在要調高,對落榜廠商不公平,交通部不會同意這個方案。
至於第二方案,由政府接管,郭瑤琪表示,方案內容有很多地方還有法律問題,尚待釐清。
遠通電收發言人林麗玲則表示,不管交通部是否滿意,遠通電收堅持所提出的二項方案不會改變;但仍會以最大誠意,與交通部進一步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