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上周要求遠通電收三天內,提出符合消費者權益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公益方案,今天是最後期限,交通部昨天表示,遠通電收最慢一定要於今天晚上提出方案,否則交通部將立刻終止與遠通簽訂的ETC契約。而若終止契約,交通部最快明天會正式宣布因應政策。
交通部長郭瑤琪指出,對於遠通目前和政府的溝通不是很滿意,而政府買回最上限不會超過十八億元,如果可歸責乙方,政府也可能不必出錢。至於是否由中華電信或中華郵政接手,郭瑤琪說,這只是評估的方案之一;交通部尚未做出最後決定。
中華電信則表示,目前並未接獲任何告知,而承接ETC是重大商業決定,對於涉及營運層面重大投資案,公司內部除需深入評估外,須經董事會決定。
中華郵政公司表示,已經接獲交通部詢問有無可行方案,經初步研擬,若由中華郵政承接ETC,可配合擔任儲值卡加值、帳務清算等金流業務。
外傳行政院研擬對遠通電收賠償,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如果未來法律起訴的案件中,有人犯罪,對方有責任,就沒有什麼賠償的問題,但對方要擔多少責任,這要照法律來走,他強調,嚴懲貪污沒有界限,他不會護短;法務部長施茂林說,檢調偵辦ETC弊案,完全沒有行政力介入,一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