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揚明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未來經立法院通過後,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將調降為百分之二十,並改採單一稅率,而綜合所得稅方面,將最低三級稅率(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二十一)各調降一個百分點,全國將有三百八十萬申報戶受益。新稅率明年起生效,後年申報時就可適用。
行政院長劉玄兆表示,簡化所得稅課徵方式,落實「輕稅簡政」的賦稅改革理念,有助建立公平合理及具競爭力的租稅環境。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此次修法是以賦稅改革委員會決議為依據,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租稅減免條款將於年底停止,明年起將可增加一千四百八十三億稅收,因此調降營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率。
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除將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降為百分之二十,並採行單一稅率,並將起徵額由五萬元提高為十二萬元,以減輕營利事業租稅負擔,預計實施後政府稅收將減少八百零八億元。
綜合所得稅部分,年收入兩百一十八萬以下三個級距稅率將由百分之二十一、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六分別調降一個百分點,成為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五,將減輕三百八十萬戶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而年收入超過兩百一十八萬以上的高收入申報戶,並無調整,國庫每年減少約一百七十億元稅收。
張盛和表示,促產條例仍將保留「研究發展」、「人才培訓」、「營運總部」及「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四項租稅獎勵措施,以促進產業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