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竹訊】新竹市馬姓市民日前開車到台北洽公,經過泰山收費站時,選擇ETC電子收費道旁的不找零車道,卻發現該車道改為ETC,只得繼續走,回程她向收費員詢問,能否補繳?收費員拒收,請她向高速公路警察局繳,讓她氣翻:「我自首還要被罰?」
新竹市消保官張運奇指出,法律上有一種認定,「有這樣的行為,才有這樣的結果」,基本上,闖高速公路收費站就是違規,除了要罰誤闖的六百元之外,還須補繳過路費,「這是個人疏忽,還是得承受。」
他說,收費站前方通常有標誌要求駕駛減速,只要減速,注意看車道,應該不會走錯道。他建議馬姓民眾依法在期限內繳交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