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債 他要還 |2009.02.09 語音朗讀 137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屏東訊】夫妻不是離了婚,財務就可「分家」。陳姓男子半年前因太太花錢無度,兩人時常爭吵而簽字離婚,但日前被一家資產公司,代位起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請求,要求陳男代為償還前妻現金卡卡債十二萬元。屏東地院法官表示,雖然民法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規定,但實務第一次有資產管理公司向已離婚一方追討債務,顯見經濟實在太不景氣,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被民眾積欠債務太多,催討無門,不得不想盡方法催討。法官叮嚀,在辦理離婚時,寫下「放棄追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文字,可避免離婚後還要負擔另一半積欠債務。 前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下一篇文章 壽山封園 千人彩繪 熱門新聞 01【詩】 颱風天裡播放Heisei2025.07.1402【修行在人間】佛心的慈視22025.07.1303【圖文書】《當你發現一顆剛剛好的石頭》 一顆石頭 一個新發現2025.07.1304【閃文集】印刷的奇蹟2025.07.1505義工 已成一種生命狀態 胡吳秀麗2025.07.1206儀式 創造不凡生活2025.07.1307【森活筆記】皺葉椒草 綠色解憂神器2025.07.1308做一棵照亮別人的「科技樹」2025.07.1309大馬關丹站VEGRUN 跑出綠色行動力2025.07.1510柏林佛光山蔬食工作坊 蘿蔔絲酥餅首登場2025.07.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高雄觀音湖 親子遊好去處大稻埕夏日節 攝影賽徵好手光電板災損14萬片 環長:不會汙染14公尺超萌阿特 金門最大IP戶外活動熱傷害增 兒少遊戲權受限博愛座改優先席 身障權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