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債 他要還 |2009.02.09 語音朗讀 130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屏東訊】夫妻不是離了婚,財務就可「分家」。陳姓男子半年前因太太花錢無度,兩人時常爭吵而簽字離婚,但日前被一家資產公司,代位起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請求,要求陳男代為償還前妻現金卡卡債十二萬元。屏東地院法官表示,雖然民法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規定,但實務第一次有資產管理公司向已離婚一方追討債務,顯見經濟實在太不景氣,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被民眾積欠債務太多,催討無門,不得不想盡方法催討。法官叮嚀,在辦理離婚時,寫下「放棄追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文字,可避免離婚後還要負擔另一半積欠債務。 前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下一篇文章 壽山封園 千人彩繪 熱門新聞 01甜食過量易催人老 吃對好糖有益健康2024.05.0202身體加速老化 導致青壯年罹癌者增加2024.05.0303佛光山兒童英文營 從無我學三好2024.04.3004零浪費餐廳 不需垃圾桶2024.04.3005左腳與右腳的距離2024.04.3006水下攝影賽 拍猴子竟然奪首獎2024.04.3007房屋租金標準 全台調升2024.04.2908佛光山美洲功德主 發願護持人間佛教2024.05.0109【遇見荷】記憶之舞 2024.04.2910杜拜建全球最大機場 年載2.6億人 2024.05.0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史博館整建 「玻璃盒」評價不一虎山巖 母親花盛開澎湖花宅 法藝術家駐村基地好兆頭嘉義縣演藝中心 照明獲設計獎遷粉蝶翩飛 蘭潭變身黃蝶翠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