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債 他要還 |2009.02.09 語音朗讀 138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屏東訊】夫妻不是離了婚,財務就可「分家」。陳姓男子半年前因太太花錢無度,兩人時常爭吵而簽字離婚,但日前被一家資產公司,代位起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請求,要求陳男代為償還前妻現金卡卡債十二萬元。屏東地院法官表示,雖然民法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規定,但實務第一次有資產管理公司向已離婚一方追討債務,顯見經濟實在太不景氣,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被民眾積欠債務太多,催討無門,不得不想盡方法催討。法官叮嚀,在辦理離婚時,寫下「放棄追訴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文字,可避免離婚後還要負擔另一半積欠債務。 前一篇文章 【地方采風】 下一篇文章 壽山封園 千人彩繪 熱門新聞 01中秋草地音樂會 祈願世界和平2025.10.0702拚日能源自給自足 高市力挺核能2025.10.0703西藏珠峰突降暴雪 傳近千人受困2025.10.0704新馬寺佛光普照 大馬民眾慶中秋2025.10.0705曼城佛光山贈圖典 愛丁堡大學典藏2025.10.0706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禪學與淨土─禪師與禪詩 6-52025.10.0707川普警告哈瑪斯 堅持掌權將被消滅2025.10.0708【詩】 秋水渡2025.10.0709光復鄉重災區4校 今全面復課2025.10.0710【民俗資產】 新豐池和宮:紅毛港邊的瑰寶2025.10.0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花蓮光復鄉清淤 急需勺子超人國道客運慘澹 運量較疫前減36%國際生態旅遊獎 阿里山獲雙首獎少子化效應 雙十國慶寶寶驟減國慶致詞 韓:佛光山守護台灣的能量金博大金磚 身價近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