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報」人人都想要,唯有以「淨財」行施修福,方能得「清淨善報」。但如何為「正業」之法財?此非常重要。佛陀以「醫駝背」故事為喻,提醒欲修福布施者,若以不正當取得之錢財行施,既無法修福又更造惡業,只會增加苦報亦於己無益。
《增一阿含》卷第二十八,世尊問:「汝等頗見屠牛之人以此財業,後得乘車馬、大象乎?」弟子答:「非也,世尊。」世尊說:「善哉!諸比丘!我亦不見、不聞屠牛之人殺害牛已,得乘車馬、大象。」甚至「屠羊、殺豬或獵捕鹿。如此之人作此惡已,得此財業後」亦不可能得好報。因為「屠牛之人殺害生類已,得乘車馬、大象,終無此理。」
但,現世有造殺生業,卻得錢財福報之果者,又當何解呢?佛陀說:「若見殺牛之人乘車馬者,此是前世之德,非今世福也,皆是前世宿行所致也。汝等若見殺羊之人得乘車馬者,當知此人前世宿福之所種也。」但為何行殺業者現世富有,為「前世之德,非今世福」財呢?主要在於行殺業者,其現世「殺心不除故也」。是以,「若有人親近惡人、好喜殺生、種地獄之罪」者,來世「若來人中、壽命極短。」而此「屠牛之人,賤取貴賣、誑惑世人、不按正法」,故所造之業不得福報,皆「由殺心故,致此罪咎」。是以,「當起慈心於一切眾生」方為福業。
小兒以土供佛,表面看雖為兒戲,但實際上卻有其赤子的真誠發心。「以歡喜心布施泥土」供佛,卻得到的是後世為王,統領閻浮提之福。此不思議之報,實乃「心田事不同,功德有差別」之最佳例證。故布施之人,其行施之心念,可說甚為重要。如《業報差別經》即提到,布施者行施之過程心念若變化時,其所得果報亦會有微妙之改變。其來世將會得「初樂後苦、初苦後樂、初苦後苦、初樂後樂」等四種不同的果報。
即「若有眾生,為人所勸歡喜行施,施心不堅後還追悔。以是因緣生在人間,先雖富樂後還貧苦,是名『先樂後苦』」;而「若有眾生,為人勸導挽仰少施,施已歡喜心無←悔。以是因緣生在人間,初時貧苦後還富樂,是名『初苦後樂』」;又「若有眾生,離善知識無人勸導,乃至不能少行惠施。以是因緣生在人間,初時貧苦後還貧苦,是名『初苦後苦』」;最後「若有眾生,近善知識勸令行施,便生歡喜堅修施業。以是因緣生在人間,初時富樂後亦富樂」。
可知,「歡喜心」乃決定施者所得果報,是為貧苦或富樂之主因。佛光山的「給人歡喜」,即為「歡喜行施,後必富樂」之法。此一「以歡喜心,善根迴向」的菩薩行持,乃「無得利他」之喜捨慈悲,亦為「菩薩見他得利,生歡喜心」的人間佛教菩薩道之圓滿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