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有機農產品 今起須驗證 |2009.02.01 語音朗讀 62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中興新村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昨天表示,今起國產及進口農產品要以有機名義公開販售,都必須取得驗證及同意才能標示。至於進口有機農產品方面,農委會已公告英國等十六國,國內廠商應向農委會申請核發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後,才能以有機名義販賣,並依規定標示及使用輸出國的驗證標章。 前一篇文章 北縣9處河濱元宵可放炮 下一篇文章 收假避塞車 多用夜間時段 熱門新聞 01【看人間】你是「好心做壞事」的大人,還是成熟的大人?2025.06.1702離線俱樂部 回歸真實人生 2025.06.1503【佛教管理學①】《十善業道經》的管理法 ②2025.06.1504【詩】暗房2025.06.2005智利佛光山贈書 科爾陶科理工學院珍藏2025.06.1606黑熊出沒中 人熊如何和平共處 2025.06.1507【文學天地】自由瀟灑的生命 ──曹雪芹的情志與嚮往2025.06.2008土耳其修復古老浴場 重現傳統2025.06.1509每個當下都會成為永恆2025.06.1510社論--取悅選民與引領群眾2025.06.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TPASS推2年 公共運輸增0.9百分點小琉球蛤板灣潮間帶 7月起收保育費環境部撤銷中火罰鍰案 判定敗訴高跟鞋教堂 玩美一夏龍宮瀑布 清涼來襲野柳石光 夜訪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