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有機農產品 今起須驗證 |2009.02.01 語音朗讀 63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中興新村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昨天表示,今起國產及進口農產品要以有機名義公開販售,都必須取得驗證及同意才能標示。至於進口有機農產品方面,農委會已公告英國等十六國,國內廠商應向農委會申請核發有機標示同意文件後,才能以有機名義販賣,並依規定標示及使用輸出國的驗證標章。 前一篇文章 北縣9處河濱元宵可放炮 下一篇文章 收假避塞車 多用夜間時段 熱門新聞 01【詩】一瞬2025.08.2102印尼佛教學院結業 佛光山教育新頁2025.08.2203朝山禮佛 北海道場孝道月修持2025.08.2204電子書飛躍成長 銷售占比達2成2025.08.2105宇宙暗物質2025.08.2106宗教公益獎 佛光山13道場獲表揚2025.08.2307緬懷大師、供僧 西澳州議員肯定佛光山貢獻2025.08.2208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論鬼的形象 4-32025.08.2109防腐劑、汽機車廢氣 罹患肺腺癌關鍵因子2025.08.2110佛光山加爾各答禪淨中心 同慶印度獨立日2025.08.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AI取締未繫安全帶 10個月5060件秋霧寫真 夢幻阿里山 台電:盤點核一至核三廠 重啟條件淡江大橋 年底完工宜蘭情人節 浪漫登場軍旅信件 化身馬祖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