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陳水扁兒媳前天當庭認罪並道歉,這項認罪舉動,是出自真心抑或是訴訟策略,陳致中、黃睿靚雖聲明願認罪,但特偵組並不急著接受。
據了解,特偵組表達歡迎致靚認罪之餘,關鍵在於視二次金改及外交機密案的偵辦結果而定,此外致靚後續真能配合偵辦,才有認罪協商的空間。
特偵組檢察官透露,致靚當庭認罪,對偵查而言是好事,如果真的承認涉犯洗錢罪,前提是知情扁、珍的海外密帳和國泰世華保險室的巨款等,都是犯罪的不法所得,陳致中夫婦如果在認罪中,只是輕描淡寫的說,甚至表達誤以為是政治獻金或選舉結餘款,這樣的認罪可能就無解於協商了。
法界人士也表示,要構成洗錢罪的前提,須有掩飾、搬運重大犯罪所得,「知情」、「參與」是特偵組的認定,致靚要認罪就須要把知情犯罪,和參與洗錢的過程清楚交代,才有認罪協商的空間,甚至成為汙點證人。
由於陳致中另外供述母親吳淑珍,還有未曝光的現金、珠寶總共六億元,特偵組可能在農曆年後傳訊陳致中夫婦到庭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