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由審判長蔡守訓及法官徐千惠、吳定亞組成 6檢舌戰扁3律師
【本報台北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凌晨撤銷台北地院無保釋放前總統陳水扁的裁定,發回更裁。地院發言人黃俊明昨天說,合議庭決定今天下午二時在第七法庭開庭審理,並傳喚陳水扁到庭。
黃俊明表示,陳水扁因控告國防部長陳肇敏妨害名譽案,上午十時必須到高院開庭,所以順延到下午進行。
黃俊明表示,扁案合議庭由受命法官徐千惠、審判長蔡守訓、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台北地檢署擬指派主任檢察官林麗瑩、檢察官林怡君、林達「三林」論告,特偵組則可能仍由檢察官林←慧、李海龍、周士榆蒞庭論告,以六人舌戰陳水扁律師團成員鄭文龍、鄭勝助、石宜琳三人。
高院裁定書指出,根據檢方起訴書及證據清單,陳水扁涉犯貪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原審裁定扁無保釋放,有違理論與經驗法則,且有違司法正義實現,依法不合。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昨天說,他並未感覺興奮,檢察官依法監督法官行使職權是本分,「就算辛苦也是應該的」;他也感謝高院「卓裁」。
陳水扁委任的辯護律師石宜琳昨天表示,這項裁定在律師團的預判範圍內,對於未來攻防,已有充分準備。
特偵組偵辦扁案,目前仍有企業匯款案、詐領機密外交款案、洗錢案外案及前總統李登輝被控洗錢案仍持續偵辦,盼明年三月底前能將全案偵結。
辦案人員指出,由於特偵組檢察官將在明年四月二日屆滿二年,所有檢察官希望在明年三月底前,將扁案及北檢移送的李登輝案偵查終結,才對社會有所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