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三一九槍擊案專案小組昨天宣布結案,認定已溺斃的陳義雄為槍擊案兇嫌,因陳義雄已死亡,台南地檢署將他處分不起訴;而陳義雄家屬涉及湮滅證據的部分,也因證據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最高檢察總長吳英昭在主持的「結案」記者會上宣告,檢警偵辦總統、副總統槍擊案一年四個月,所得三個真相為:一、排除自導自演、確定扁、呂兩人是遭人槍擊受傷。二、確定是陳義雄因不滿政局,針對陳水扁總統連開二槍,對象並非呂副總統。三、清查結果,並未發現有其他共犯。
而查出陳義雄涉案最直接的證據是通聯紀錄,錄明陳義雄電話連絡黃維藩,再由黃打電話給陳柏彰,而陳連絡吳旻璟,由吳電話連絡賣槍的唐守義。檢警並查明,唐守義交槍時,都有人證在現場證實。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與承辦檢察官王森榮皆指出,即使陳義雄沒畏罪自殺,也沒找到兇槍,依其生前向家屬自白默認犯案及檢警追查槍彈、鑑驗,以及相關人證指證,檢方都會起訴他,且相信法院也會判他刑。
針對陳妻陳李淑江否認陳義雄默認犯案,並稱為了保護孩子,「不得已才配合檢警製作筆錄」一事,王森榮表示,當初偵訊證人兼被告又具嫌犯身分的陳義雄家屬時,都特別錄音、錄影存證,且經隔離訊問、測謊,一切都可經大眾檢驗。
而陳長子陳冠洲、長媳蘇錦芬、次女陳怜君等三人也被檢察官分案查湮滅證據刑責,後查明他們銷毀的遺書、桌曆等均為間接證據,與三一九本案無關,不構成刑責,而予不起訴。
至於呂秀蓮副總統質疑不可能一人在一秒內連開二槍,吳英昭表示,王森榮檢察官曾兩度拜訪呂副總統,她並未提供具體查案資料,因涉偵查不公開,未偵結前檢察官不便透露太多查案細節,可能副總統有所誤會。近期會專程拜訪她,並提供一整套結案事證給她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