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使用不便 民眾有異見

 |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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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苗栗訊】「消費券對咱無效啦!」消費券政策底定「有開發票的店皆可用」,但去慣傳統市場、雜貨店的婦女開始煩惱,平日買菜、買油鹽,卻不能使用消費券,農民則希望農特產品也能納入消費券的範圍。

「難道要為一瓶醬油跑去隔壁鄉鎮?」家住苗栗縣西湖鄉的婦女徐春錦說,西湖鄉沒有便利商店、超市,她都習慣到附近的「柑仔店」買油鹽醬醋,雜貨店不能使用消費券,她又不會開車,跑一趟隔壁鄉鎮採買「一點也不方便」。

「消費券對攤販沒意義,」在大湖鄉傳統市場擺攤賣水果的劉玉英也說,不景氣民眾荷包緊緊,做生意只能薄利多銷,消費券不能用,刺激不到攤販的生意。

劉玉英家中年所得也不到一百二十萬元,符合消費券發放資格,她建議「加油站可否納入使用範圍?」若加油也能用消費券就太好了。

苗栗縣大湖地區農會推廣股長黃兆洪建議「購買農特產品也應該納入使用」,他說,苗栗縣是農業縣,各鄉鎮農會都有著名農特產品,而今年原物料加上颱風,讓許多農民幾乎血本無歸,「消費券也該幫忙農民一點」。

他認為消費券若能納入農會通路,民眾到各地觀光,或遇到農產品展售活動時,就能多多購買的優質的農特產品,農民也能真正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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