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刺激國內消費,行政院研擬發消費券,要求經建會一周內研擬相關政策,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臨時邀集相關首長、加開會議討論。經建會的初步構想是每戶發放5000元,所需經費約為250億到300億元之間,與會官員多數贊成應設有排富條款。
馬英九總統則表示,增加投資與消費是改善經濟最好的辦法,政府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至於是否發放消費券,應由行政院決定,一旦有了決定就會對外公布。
為積極因應即將到來的景氣寒冬,政府決定仿照國外作法,研擬發放限定使用時間與用途的消費券;由於這是國內首次提出的政策,各部會意見不一,遲無定論,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昨天臨時加開會議,邀集相關首長商討。
最引起議論的排富條款,會中有人認為刺激消費政策無需排富,只要能達到誘發額外消費的效果即可,但也有人主張排富條款有其必要,且富人不需要刺激也會消費;此外,有人建議發放消費券應以人頭為單位,才會有實質效果,但也有人強調,以人為單位所需經費過於龐大,政府無法負擔,應以戶為單位發放。
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會後表示,消費券政策細節昨天在會中並未達成共識,經建會會在一周內完成相關規畫。
但據透露,與會官員多數認為消費券政策必須設有排富條款,主要是剔除所得最高的3成家庭,這些家庭的年所得收入超過130萬元,因此預估至少有五百萬戶符合發放資格。
至於發放的金額,經建會原始構想是每戶發放5000元,如果1個家庭中的扶養人口過多,則視情況再加碼發放;不過,相關細節須視未來財源籌措情況,才能拍板定案。
財源方面,官員指出,消費券經費係支應經常性支出,若以發行公債支應,有適法性的問題,目前只能從第二預備金或特別預算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