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200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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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觀點】
因果輪迴 慈悲替代暴力

 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南區協會長黃明侃:佛教連虐待動物都不允許,何況虐待兒童?兒童是無邪的,不應該把氣出在他們身上;在佛教注重的因果關係裡,子女也許是輪迴的祖先、父母、好友的轉世,我們應該握持慈悲的態度對待他們。平時如果能多點慈悲,替代暴力,不僅在任何宗教都適用,也能減少累世積起的報應。(李祖翔)

【法律觀點】
明顯逾越必要範圍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黃德榮:俗語說「法不入家門。」以本案為例,父親懲戒兒子是為了發洩憤怒情緒而打罵;加上懲戒兒子的方式過當,打耳光造成傷害,明顯逾越了法律規定的「必要範圍」,由受害人或法定代理人提出傷害告訴或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向法院、警察機關聲請保護令,均屬合理措施。

【專家觀點】
良好互動必學課題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秘書王惠宜: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明確定義「家庭暴力」就是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父親因兒子辱罵他憤而打耳光,導致兒子流鼻血,明顯「太超過」,但走上司法途徑,對家庭關係修復並無幫助,家暴防治中心除了協助受暴者外,更希望讓每個家庭關係良好,司法途徑只是解決方式之一,如何學習在管教過程與孩子良好互動,更是家長必須學習的課題。

【小編觀點】
用愛化解問題 
 「養不教,父之過」教養子女是父母的天職,也是責任。
 「棒下出孝子」是傳統社會的認知 ,「嚴管勤教」則被認為讓子女「有出息」的不二法門。
管有管的方法,教有教的訣竅,錯了會有反效果,「嚴官府出厚賊」就是例證。
 教養子女如何拿捏,一直困擾為人父母者,許多人感嘆沒人教他們如何管教子女,「錯中學」往往造成難以彌補的憾事。
 無論父親掌摑兒子,還是兒子告父親,總是天倫憾事。專家一向反對體罰,法律也不容管教過當。愛自己的孩子是道德,愛別人的孩子是美德,虐待自己或別人的孩子則是失德。教養和體罰往往一線之隔,無論任何理由,暴力是不容許的。如果有了愛,問題可化解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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