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便利商店販售的土司麵包把有效期限打在塑膠片上,由於容易更換,引起消費者的疑慮,台北縣政府消保官黃耀南昨天率隊稽查板橋中山路上兩家便利商店,將架上販售的麵包查扣,並開單要求業者一周內改善,否則將依消保法第五十八條開罰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
縣議員金介壽表示,他平時都會烤土司作早餐給子女吃,可是便利商店販售的土司麵包卻把有限期限打在塑膠片上,令人擔心若是當天沒賣完,就有可能把塑膠片更換再上架販售,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他才向縣府檢舉。
縣府法制局長陳坤榮指出,塑膠扣環並非「包裝主體」,很容易更換,不能視為在包裝袋標示;黃耀南說,除了應直接打印在包裝袋之外,若以印著日期的小貼紙標籤貼在包裝袋,情形類似將日期打印在塑膠扣環般,都可輕易更換,亦屬標示不正確。
消保官昨天已接獲統一公司電話回覆,強調塑膠扣環是比照歐美的先進作法,若強行要求七天內改變,時間可能來不及;但消保官認為國情不同,而且既然規定「標示在包裝袋」,就應直接打印在袋上,不能打在扣環、貼小標籤,且應標示在顯眼處才是正確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