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祖翔台北報導】街上偶能見到販售「省電裝置」的店家或推銷員,宣稱裝設後能省下百分之三的電費。有民眾受騙後,才知大多數省電裝置都是以省電之名、行偷電之實,台電公司更強烈表示:「所謂省電裝置全部都是假的!」
所謂省電裝置,只是不肖業者藉安裝「省電器」的機會,同時在計費電表上動手腳,造成電表不正常計量欺騙消費者,而構成竊電行為,台電表示,如果用戶電量突然大幅減少,將會同警方前往查看,一旦查出使用違法的偷電裝置,將依裝置的用電設備,分別性質和瓦特數,按臨時電價計算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電費,用電人實際上得不償失。
不過台電也指出,按照過去案例,購買違法節電裝置者,多為營業用戶,所以台電目前宣導的對象多為工商業者,但也請民眾不要上當。
標準檢驗局表示,市售號稱省電的不法裝置,部分以貼有標準檢驗局審核字號來欺騙民眾,字號只是對產品的絕緣與耐電壓測試合格,不是為產品背書,民眾不要被誤導。
近年賣場銷售的「自動斷電裝置」則與偷電裝置無關,自動斷電裝置是為了節省待機電力所耗費的電能與製造二氧化碳的裝置,不會使用電量顯著下降。台電表示,雖然一直宣導省電裝置的不合法性,但效果不彰,而民眾雖因受騙購買偷電裝置,一旦遭舉發,得承擔罰款後果,所以民眾應經常上台電網站了解相關資訊,而且,如果透過一九一一專線檢舉不法業者,最高獎金可達兩百萬元。
結言:正確省電方式為使用高效率用電設備及良好的用電方法,例如:選用高EER值之冷氣機、採用省電燈泡、具有電子式安定器之日光燈及使用具有節能標章之電冰箱、除濕機、電視機、洗衣機及螢光燈管等用電器具(其相關資料詳見:http://www.energylabel.org.tw/),平時多注意器具維護保養,並養成良好用電習慣,隨手關掉不必要之電器。(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