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教界一直存在論文代寫的現象,教育部2018年大修《學位授予法》,其中祭出最高100萬元的重罰來打擊「學術黃牛」。然而,修法上路8年來,抓到實際論文代寫的裁罰案例竟掛零;抓到代寫廣告雖有斬獲,但遭罰的廣告案也僅17件,平均1年抓不到2件。
學術倫理專家指出,實際代寫案件隱密性極高,往往是私下合意,要抓很不容易,歷來被抓包的案例多是因「情變玉石俱焚」或「交易破局黑吃黑」,才遭檢舉而曝光。
《學位授予法》第18條規定,以廣告、口述、宣播等方式引誘代寫論文、作品、成就證明等,以及實際代寫者,可處以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代寫業者也「進化」,相關宣傳文字改以「學術顧問」、「數據跑統計」等字眼包裝。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楊智傑觀察,花錢找代寫的主力多為忙碌的在職專班學生;台大誠信辦公室主任鄧述諄也警告,部分人因衡量被發現機率低於畢業利益而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