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剴剴案主責社工遭起訴,昨2審開庭,衛福部前天舉行會議,首提「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管理制度」草案,引發基層跳腳。與會的社工工會代表感嘆,社工界士氣低迷已久,難接受被嚴管,衛福部為主管機關,不重視社工職業安全,只專注「管理」,恐讓更多社工出走。
衛福部提出「社工專業人員管理制度」草案,分資格、認證、登錄、訓練、督導、倫理、執業安全7大條款。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指出,衛福部稱引用《社會福利基本法》第20條,制定管理社工各項規則,為何不優先落實同法第17條,定期召開會議,規畫推動社會福利政策,聆聽第一線社工心聲,了解社工界需求?
據統計,全台社工約2萬1000人,其中僅1萬人領有社工師執照,其餘為社工員。《社會工作師法》僅針對具社工師身分者擬定倫理懲戒機制,社工員卻不在管理範圍,無法作為懲處社工員的法源依據。「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管理制度」草案擬讓非社工師的社工人員適用社工倫理懲戒機制,但與會工會代表認為,此法規層級太低,很難適用。
工會倡定期開會 聽社工心聲
督導條款也引發爭辯,草案要求社福機構需以1比5至1比8比率聘用社福督導,有社福機構在會中表達,現行社工人力難尋,想按此比率找到具足夠年資督導,難上加難。
草案明確定義衛福部針對社工專業人員及其職務,分社工師、社工員、社工督導等類型。花蓮縣社工工會副理事長黃浚嘉說,社工人才難覓,部分縣市連保護性社工工作,都從寬由不具社工身分者執行,若實施嚴管,恐導致現有部分社工人員無法繼續從業,影響服務量能。
草案雖有「執業安全」條款,但內容僅提及社工專業人員執行業務時,可請求警方協助。高雄市社工職業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質疑,衛福部稱該草案並非辦法,法律位階低下,如何實質保護社工?
衛福部社工司長楊雅嵐指出,衛福部委託社工專業團體辦理社工制度研究,透過分區座談、工作會議等方式,廣泛蒐集第一線社工及相關團體、縣市政府等意見,從實務需求檢視現行制度,重點在強化社工人員工作支持及權益保障,將持續綜整各界意見研議。
社工師、社工員 管理不同調
我國社工師與社工員管理不同調,社工師以《社會工作師法》管理,有縣市公會、全國聯合會,另設有懲戒機制,違反倫理條款者,最重可廢除證照,社工員則不受這套管理機制,導致從事類似工作,管理方式卻存在落差。衛福部提出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管理制度草案要彌補落差,但基層社工認為,在法源依據不充足情況下,恐難落實管理,最終仍需修法才能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