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審計部統計一一○至一一四年間九所退場大專校院,有四所學生退學率高於百分之十,其中台灣觀光學院達百分之三十八最高,要求教育部檢討。高教工會表示,學生安置後休、退問題早已歷歷在目,建議私校退場條例必須保障學生原校畢業權益。
私校退場條例規定,專輔學校停辦後,在學生應由主管機關分發至其他學校繼續就學;退場基金則可用於協助學生安置和維護其受教權。
但審計部分析近年教育部協助安置分發的退場大專校院學生計一千兩百七十四人,分屬台灣觀光學院、蘭陽技術學院、中州科技大學等九所停辦學校,在學三百四十七人、畢業七百四十七人、轉學十人、休學五十六人及退學一百一十四人。其中台灣觀光學院、蘭陽技術學院、台灣首府大學及東方設計大學退學率均高於一成。
前台首大自救會成員陳建良指出,學生安置後樣態很複雜,以台首大為例,科系偏向技職實做型的文組,但新學校課程不見得能對應,學校會要求學生重補修,也聽過有新學校質疑「這都沒學過嗎?難怪程度很差」,造成學生壓力。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翟敬宜表示,教育部雖提出了安置學生經費補助、學習輔導等措施,但跟原本學生的處境「搭錯線」。多數學生是弱勢需要打工,換學校後先是未必能接軌原本科系,也可能打亂了原本半工半讀的節奏,工會訴求,私校退場條例必須保障學生選擇原校畢業的權益。
教育部回應,將持續提供安置學生經費補助、學習輔導,也透過到校訪視瞭解學生適應情形,落實安置學生相關學習與輔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