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法 放寬用電大戶儲能規定

 |2026.08.22
16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內容聚焦用電大戶條款,最後照經濟委員會審查版本通過;針對用電大戶須設置發電、儲能設備,三讀通過內容僅限「新設」及「增設」的用電大戶,且企業可二擇一,既有用電大戶不會受影響。

三讀條文並且規定,如果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自用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最高可以處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能源管理法》此次修法核心旨在要求用電大戶須設置發電、儲能設備,提升用電大戶的能源自給能力、降低對電網過度依賴的要求。行政院所提修正草案版本為「能源用戶所簽訂之用電契約,其契約容量達一定容量者,應於一定期限內設置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自用發電設備及儲能設備」。

不過,草案送入經濟委員會卻遇翻盤,由民進黨立委提出修正動議,不但修改為新設或增設的用電大戶,也採納產業界意見,讓企業得以二擇一選擇設置「自用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

罰則部分,三讀條文指出,未依規定設置自用發電設備或儲能設備,或未符合自用發電設備、儲能設備的種類或方式規定,屆期未完成改善者,處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關
於
我
們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