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賴清德總統昨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國軍部隊新增「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各旅級以下提供作戰持續力的單位,每一名官兵每個月可支領4千元加給。國防部解釋,包括戰傷醫療、化學、工兵、憲兵及關鍵基礎設施守備部隊,都可適用第三類戰鬥加給。
賴總統昨日赴陸軍234旅勗勉漢光演習參演部隊,聽取官兵心得,並在致詞時宣布從7月1日起,新增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4千元。同時從今年7月1日起,服役於戰鬥部隊的義務役官兵,也可比照志願役官兵支領戰鬥部隊加給。
營旅級主管 適用第三類加給
賴總統也提到,自己上任後,持續調整國軍官兵的待遇。去年核定調增志願役、戰鬥部隊、戰航管、電偵及網路戰等5項加給;今年2月核定將無人機部隊納入支領戰鬥部隊加給。除國軍勤務加給持續調整外,軍公教人員也從今年7月調增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各2千元;明年1月起,還會再加薪4%。
目前第一類戰鬥部隊加給針對第一線作戰部隊,每月領取1萬2千元;第二類戰鬥部隊加給提供給戰鬥支援部隊,每月支領7千元。新增第三類加給提供給作戰持續力單位,每月支領4千元。
國防部表示,「戰鬥部隊」的定義已修正為:「以聯合作戰型態,直接與敵軍從事作戰,或協同作戰部隊提供戰鬥支援,及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如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作戰能力需求及戍守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等。」
針對第三類「提供作戰持續力」之部隊,國防部解釋,包括提供打擊火力支援之部隊,如彈藥、油料、戰傷醫療、軍品運輸、化學及工兵等部隊。其次為提供作戰能力需求之部隊,如武器裝備搶修、戰技訓練、戰力研發、提供戰場情報及心理戰部隊。以及,包括戌守我國重要政經及關鍵基礎設施,如憲兵部隊及地區防衛部隊。
以陸軍現行各聯兵旅為例,各聯兵營所屬的戰車連、機步連官兵可領取第一類戰鬥加給,各旅級通資、工兵等直屬連可適用第二類戰鬥加給。不過目前營級及旅級主官管及幕僚,尚未納入第一、二類戰鬥加給,成為第三類加給的最直接適用對象。
朝野肯定加給 籲持續改善待遇
賴清德總統昨天宣布國軍部隊新增「第三類戰鬥部隊加給」,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全力支持,畢竟現在兩岸兵凶戰危,再加上少子化,愈來愈多人提前退伍,因此支持國軍能夠有更好的待遇。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說,在少子化及人才競爭的環境下,持續改善服役環境、住宿條件及家庭照顧,才能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國軍、長期投入國防,此次增設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照顧過去未被完整納入支援與守備部隊,方向正確,也更符合實際任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