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陸委會6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時,有媒體提問,公務人員赴陸探親,須向所屬機關提供大陸親友名單及當地聯絡電話,陸委會如何評估相關規定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及妥適性?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回應,現在公務人員要赴大陸,就必須請假跟填寫申請表,「如果寫的是探親,就必須要說在大陸有什麼親友。提供親友的姓名,在大陸的聯絡電話也是需要的。」
梁文傑指出,「如果是純粹去旅遊或者是跟團,就要提供這個旅行社提供的旅遊行程,這個是我們目前的要求。」
梁文傑表示,「我想這個應該還算妥適,並沒有太過侵犯公務員個人的隱私,那只是我們需要知道、必須要知道的一些資訊而已。」
這項規定發布後,引發不小爭議。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疑,政府做法侵犯公務員親友隱私,根本是不信任、貶低公務員。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陸委會用「政府需要知道」輕描淡寫帶過,把人民隱私權踩在腳下,是對公僕不尊重、不信任。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同樣質疑法源依據及用途,指出公務員的親屬並非公務員,沒有理由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