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3.0上路,銀行主管提醒,從申請、核貸到銀行撥款,婚育資格只要發生變化,適用額度就可能不同。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青安3.0自8月1日上路,今天是民眾可申貸的第一個工作日,新制將新婚家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額度1500萬元。銀行主管提醒,從申請、核貸到銀行撥款,婚育資格只要發生變化,適用額度就可能不同;已向銀行送件,只要還未撥款,也可以重新申請。
舉例來說,夫妻7月已用一般青安額度申請1000萬元,確認符合新婚或育兒資格,只要銀行尚未撥款,今天就可提出結婚、胎兒或子女等證明,撤銷原申請,並在同一天以同一間房屋重新申請青安3.0。
非符合資格 就能貸足
即使重新送件時,已超過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日6個月,只要原申請日仍在6個月期限內,就不受影響;但申請人選定重新申請後不得再次變更。若原貸款已經撥款,則不能再以增貸、轉貸或改貸方式,把金額提高至1200萬或1500萬元。
其次,銀行主管提醒,新婚1200萬元、育兒1500萬元只是政策提供的最高額度,不是符合資格就一定能貸足。銀行仍會依申請人的收入、負債、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及房屋擔保價值進行審核。
例如,一個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購買2000萬元住宅,雖然政策額度上限為1500萬元,銀行仍會因申請人已有車貸、信貸或收入不足,核給較低額度或降低貸款成數。此外,借款人年所得超過200萬元,或「房屋總價」與「銀行鑑價」取高後,超過各地區規定上限,也不得適用青安3.0。
另外民眾最關注的是婚育資格在撥款前後發生變化,處理方式也不同。新婚申請人若在撥款前離婚,最高額度即回到一般戶的1000萬元;若撥款前子女已成年,同樣改按一般戶規定辦理。
若貸款撥款後才離婚,配偶死亡除外,1000萬元以上的貸款部分將停止利息補貼,已領取的不符資格補貼也須追回。銀行若查出婚姻關係虛偽不實,則自撥款日起停止補貼並追回已補貼利息。
要實際自住 不得出租
青安貸款要求實際自住,即使屋主本人仍住在屋內,只出租其中一間空房,也不符合自住規定;整戶出租、頂樓加蓋出租或做為公益出租人出租,同樣不符資格。
此外,共同購屋也要留意持分。假設兩人各持有房屋2分之1,只有其中一人符合育兒資格,該申請人最高青安額度按持分計算為750萬元。民眾看屋及安排自備款時,不能只用政策最高額度估算,仍應先將婚育資格、共同持分及銀行實際核貸結果一併納入。
青安3.0上路,新制針對結婚、育兒家庭提高貸款額度,但也加重承貸銀行貸後管理的責任。多家公股行庫主管指出,相較一般房貸,承作青安貸款除了利息收益較低,未來還需持續追蹤貸款人婚育資格變動,甚至重新認定優惠資格、調整貸款條件,對第一線行員「等於一次房貸花雙倍時間」。
目前承作青安3.0僅台銀等8家公股行庫,行庫私下坦言,政策上當然會配合,但也會按照授信5P原則考慮,條件符合只是初步篩選,只要個人信用條件不夠好,恐怕還是會建議辦理一般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