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修法 死亡前2年贈產皆按比例課稅

 |2026.07.31
281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拍板修訂《遺產及贈與稅法》草案,設定條文「施行前」發生死亡事實之案件,被繼承人之配偶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者,仍需繳該項「擬制遺產稅」。並設回溯條款,自2024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判決起案件都適用,避免修法完成前,被繼承人配偶學習模仿藉拋棄繼承,規避擬制遺產稅額。

財政部次長陳勇勝表示,該項修正是為了避免民眾規避新制,所以擬定了防堵機制,保障課稅公平。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此次修法主要為符合憲法法庭2024年憲判字第11號的判決意旨,重點有3項。首先,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之財產(即擬制遺產),按其占遺產總額的比例來計算遺產的稅額,並以該擬制遺產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其次,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數額時,配偶的受贈擬制遺產,視為被繼承人的現存財產來計算。第三,修正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範圍及刪除分期繳納的金額限制(新台幣30萬元)。另刪除滯納金加徵方式及逾期未繳移送強制執行規定,回歸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辦理。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關
於
我
們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