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紐約時報》報導,美國公民暨移民局日前公告申請永久居留(俗稱「綠卡」)須返回原籍國辦理引發批評,美國國土安全部5月29日澄清,原籍申請政策並非適用所有申請者,將依個案情況評估與執行。
美國公民暨移民局5月22日表示,尋求在美國調整移民身分以取得綠卡的外國人必須返回原籍國,改由境外透過國務院申請。公告並指示官員在判定是否適用特殊救濟時,應逐案考量相關因素與資訊。
不過,國土安全部發言人5月29日向紐時澄清,是否要求申請人出境,仍會由個別移民官依個案判斷。官員也強調,移民官本來就有這項裁量權,這次只是提醒他們可以使用這項權限。
這名發言人表示,逾期居留者,以及來自公民較常依賴公共援助國家的申請人,未來較可能被移民官要求離開美國,返回原籍國辦理綠卡申請。
不過,國土安全部仍未說清楚哪些申請人可能被要求離境,也未說明實際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