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3RF
文/汪拯宇
我的一生中遇過許多老師,然而,最令我難忘的,莫過於那年在補習班參與面授課程時遇到的陳老師。是他,帶領我從陰影走進陽光;是他,引領我領略法律經典的奧祕;也是他,賦予我正向的人生觀,不因出身而自卑。雖然我們相處的時間僅有短短一年,但收穫卻影響深遠。或許當時正值他執教的初期,總是全力以赴,將平生所學傾囊相授。
距離補習的那段日子,轉眼已過去十多年了,如今已過不惑之年的我,仍會時常想起那位老師。他燦爛的笑容,以及對學問的執著,都奠定了我日後做人處事與學術研究的基礎,直到現在,他的面容仍會在腦海中浮現。即便曾多方尋覓,卻始終無法再與恩師取得聯繫,只能將這份感激留存在心中,付諸於文字。真心希望有朝一日,我能親自對他說聲感謝,讓他知道當時的教誨,對我有多麼巨大的幫助。
那年的我,個性較內向且體態肥胖。不討喜的外型讓我深感自卑,在補習班熙來攘往的人群中,我總顯得孤單。下課時,我經常獨自穿梭在走廊,或是蜷縮在教室一角。其實並非他人排擠,而是我太過害羞木訥,始終跨不出內心的藩籬,總覺得自己沒資格與人交往。用現代的說法,我就是個「邊緣人」,任何事情幾乎都沒人會想到我,那時甚至心死地認為,反正就這樣了,太多的希望只會帶來失望。
然而,陳老師在緊湊的面授課程中,除了專業學科外,他更重視補充一些時事及報紙的社論。他常叮嚀我們,每個人都要「全副武裝」來面對自己的考試。透過對時局的剖析,他讓原本枯燥的法律課程變得鮮活,也讓教室氣氛變得活潑。
我的專長,在於對法條的精準背誦,在背誦法條的環節中,我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肯定。或許是天生記憶力佳,舉凡《憲法》第一條至第二十三條的權利義務規定,或是條文繁複的《行政程序法》,我看過幾次便能精準掌握條目與內容。這份能力讓我在課堂上獲得了老師的青睞與同學的驚嘆,甚至有同學私下向我請益背誦法條的訣竅。這些掌聲讓我逐漸擺脫負面情緒,在枯燥的補習生活中找到了自我價值,也為日後深入法律領域奠定了紮實基礎。
那年放榜,班上許多戰友皆傳來捷報,順利錄取公職。為了感念老師的教導,我們幾位考上的同學相約一同請老師吃飯。席間,大家脫下了考生的沉重壓力,氣氛既溫馨又熱絡。我看著老師依然掛著那抹燦爛且溫暖的笑容,他不僅為我們成材感到欣慰,更不忘叮嚀我們進入公部門後,要保持初衷、公正處事。那晚的聚餐,成了我記憶中最溫暖的畫面。
還記得結業時,陳老師在我的手冊上題了一句話:「唯有面向陽光,才能把陰影拋在背後。」這句話至今仍是我面臨低潮時的力量泉源。老師言傳身教的風範,讓我永生難忘。雖然面授課程只有短短一年,但他對學問的嚴謹與對學生的熱忱,已深刻地烙印在我的生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