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博群台北報導】配合《公路法》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正式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交通部昨表示,今年起公路局寄發的繳費通知,將全面改用新版名稱,提醒民眾收到通知時留意辨識,以免誤認或遭詐騙。
交通部指出,總統已於2025年12月19日公布修正《公路法》第27條,將沿用多年的「汽車燃料使用費」名稱,修正為更符合實際用途的「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
交通部說明,此次更名主要是為了反映徵收目的,強調費用用途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交通安全管理,而非單純與燃料使用相關。但民眾關心的開徵期間、繳費方式與費額標準皆維持不變,不會因更名增加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