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依照規定,來自日、美、加、英、新加坡等11國、獲得永久居留的專業人士,如身心障礙,可比照國人申請福利與服務。衛福部昨預告新制,大幅放寬申辦資格,不限國別,只要通過身障評估,即可申請相關協助。
新制將於今年6月30日上路,約500人受惠圍。
在國發會的相關母法中,外國人聘僱方案並未納入大陸,因此新制上路後,大陸的專業人士即使符合「在台居留10年、每年在國內居住時間逾183日」等資格,仍無法申請社福補助。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祕書長林君潔認為,永久居留權門檻太高,即使放鬆申辦條件,大部分來台就學、工作的外籍人士仍不符合資格。呼籲政府逐步放寬評估,只要有居住事實的身障者均能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