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昨預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將失業給付等待期從現行的14天,縮短為7天,亦取消現行65歲的投保年齡上限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部分,增訂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於後續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依規定可各自再請領第7個月的津貼。估上路後,約2.2萬名家長受惠。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表示,為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的平等,本次增訂育嬰留職停薪新規定。除了前述條件外,只要雙親中任一人為公保、軍保且領滿6個月者同樣適用增修規定;此外,離婚雙親只要休滿6個月,同樣符合領第7個月津貼的條件;另若雙親其中一人已去世,為保障單獨扶養子女者的經濟支持,該情況同樣也符合請領第7個月津貼的條件。
陳美女表示,若以前年請領育嬰留停津貼人數預估,約2.2萬人受惠,每年約增加6.6億元的津貼支出。
投保最高年齡 取消65歲上限
除了育嬰留停津貼外,此次修法也擴大加保年齡。勞動部表示,現行就業保險適用對象為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不過受到中高齡、高齡者促進就業等政策影響,65歲以上還在職場工作,未領取勞保等老年給付的勞工愈來愈多,且仍可能面臨非自願失業的風險,因此修法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規定,納保後即可適用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
陳美女表示,依據去年65歲以上加保勞保的人數來看,預估有5萬多人受惠,但請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公保養老給付者,依舊不能加保就保。
勞動部也提到,現行勞工若要申請失業給付,需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過14天推介就業,仍未能順利媒合到工作,才給失業給付,如今也修法將失業給付等待期條件,從14天,縮短為7天。
至於本次修正草案何時送行政院審議?陳美女表示,明年會送行政院,目前為預告並收集各界意見的階段。
制度未調整 男性申請率偏低
婦女團體、托育團體都認為,現行制度條件未調整,恐怕難以實質提升男性請育嬰留停的比例,且實際請領率不明,雙親都請者更是相當少,很可能成為「看得到、卻用不到」的制度。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覃玉蓉指出,目前政府並未公開完整數據,說明究竟有多少具備資格的受僱者實際申請育嬰留停津貼,但學界已有推估指出,真正「有資格、也真的請」的比率非常低,女性不到5成、男性則只有1、2成。
勞工陣線聯盟祕書長楊書偉則認為,這是繼政府推動中高齡就業促進法、勞基法修正退休年齡等新法語修法之後,健全中高齡勞工就業的「最後一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