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藥品有上限 僅限自用 |2025.06.26 語音朗讀 11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民眾習慣從國外帶回藥妝品,食藥署提醒,不論是食品、藥品、醫療器材或化妝品,帶回國後都「僅限自用,不得販售。」並有設定攜帶入境上限,否則將觸法受罰。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表示,帶國外食品回國把握2個原則:限量、不能販售。錠狀、膠囊狀每種最多12瓶、罐、包、袋,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一般食品則限制總價值在1000美元(約新台幣29萬元)以下,且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若違反規定轉售,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不等。近5年最高裁罰金額為20萬元。 前一篇文章 護病比獎金本月發5.47億元 27醫院掛零 下一篇文章 協助身障者自立 立委籲培訓同儕支持員 熱門新聞 0129.391 新台幣創3年新高2025.06.2602社論--電信失去信任的影響2025.06.2103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①】《十善業道經》的管理法 ③2025.06.2104【養眼專欄】 眼睛為何會提早老化?2025.06.2105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①】《十善業道經》的管理法④ 2025.06.2206【知天立命】星相運行與自我預測2025.06.2207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世界的起源到世界的還滅 4-12025.06.2408西來寺佛光寶寶祝福禮 信仰成為傳家寶2025.06.2409賴志銘 和罕病共存 創無礙玩家2025.06.2110黑色超市革命 保護農作物多樣性 2025.06.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北國際食品展 規模創新高搭好行遊阿里山 抽機票、住宿券雲林溪景觀工程 獲卓越建設金獎騎鐵馬遊台中博愛座沒了 立院修法改名「優先席」蓮花季小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