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買藥品有上限 僅限自用 |2025.06.26 語音朗讀 28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許多民眾習慣從國外帶回藥妝品,食藥署提醒,不論是食品、藥品、醫療器材或化妝品,帶回國後都「僅限自用,不得販售。」並有設定攜帶入境上限,否則將觸法受罰。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表示,帶國外食品回國把握2個原則:限量、不能販售。錠狀、膠囊狀每種最多12瓶、罐、包、袋,合計不得超過36瓶。一般食品則限制總價值在1000美元(約新台幣29萬元)以下,且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若違反規定轉售,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不等。近5年最高裁罰金額為20萬元。 前一篇文章 護病比獎金本月發5.47億元 27醫院掛零 下一篇文章 協助身障者自立 立委籲培訓同儕支持員 熱門新聞 01動物的精采瞬間(上)2026.02.0802【遨遊藝事】巴黎 黛瑪兄弟茶館(Dammann Frères)2026.02.0603兩岸新聞營師生 認識人間佛教2026.02.0504佛教藝文本土化 昆士蘭美術館團隊訪中天寺2026.02.0505印尼佛教學院開學 培育國際弘法僧才2026.02.0506社區學童岡山講堂行春 學三好迎接午馬年2026.02.0507向前有路 光明在望2026.02.050810年前震倒115死 台南維冠改建防震7級大樓2026.02.0609美擊落伊朗無人機 緊張局勢升高2026.02.0510長頸族2026.02.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日月潭走春 3撇步避壅塞枋寮.慢活春節加成獎勵 北市診所除夕開診5成太平山遊樂區 銀色童話世界太平山飄冰霰 周三仍有低溫卓揆:宜蘭鐵路高架化 春節前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