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保單遭強制解約件數走高,行政院會昨拍板《保險法》修正草案,明定若解約金未達3個月最低生活費1.2倍,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的標的,健康險、傷害險契約也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的標的。
先前最高法院民事裁定,執行法院得在必要時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壽險契約,可命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導致保單遭強制解約件數逐漸攀升。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明,雖然解約後能少量清償債務,債務人健康保障卻受影響。據統計,從2023年1月到2024年9月間,收到法院強制扣押件數達到92.8萬件,其中3成是壽險保單,7成是傷害險與健康險保單,約4.6萬件若真的被終止,將影響債務人的保險保障。
蔡火炎認為,基本保險保障維繫,攸關保護的生命權與健康權,也是支持社會韌性的一環。為此,本次修法明定豁免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若保單解約金,未超過債務人最近1年衛福部與直轄市政府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的3個月金額,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
另外,為完備我國全海域調查,強化船模試驗技術及海洋產業國際競爭力,行政院會昨拍板《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盼提升我國海洋科技量能,支持海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