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現代人工作壓力大,因工作造成憂鬱症的情形日益增多,勞委會最近將放寬解釋,把工作引起的重度憂鬱症,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勞委會表示,雖然憂鬱症是多元因素所引發,認定上容易造成醫病、勞資間的爭議,但本於保障勞工職災權益的立場,加上雇主有責任照顧員工的心理健康,已漸成為世界趨勢,勞委會認為有必要將職場所造成的憂鬱症納入職業病種類表規範。
勞委會指出,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目前正在研訂「因工作引起鬱症的認定參考基準」,預定將於明年7月完成,屆時將研議把因工作引起的重度憂鬱症,增列為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
認定參考基準建立前,勞委會近期將先解釋放寬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相關規定,凡經勞委會職業疾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因工作引起的重度憂鬱症,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