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大陸委員會主委邱垂正昨表示,由於國人在中國大陸申領居住證的案例愈來愈多,陸委會將重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工作,把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規管,會努力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出。
目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僅針對國人在大陸設籍,領有大陸身分證或護照,列有註銷台灣戶籍的規定。由於申領大陸居住證不須在大陸設有戶籍,並未違反兩岸條例規範。
大陸在2018年開放台灣民眾申領居住證,按規定,在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具合法就業、合法住所、連續就讀等條件之一,即可申領。
邱垂正昨指出,陸委會正重新審視兩岸條例修法工作,提醒國人赴陸申請各種證件有種種風險。將邀請專家學者提供意見,跟社會各界溝通,相關的立法工作有成果後,會向各界說明。是否會在立法院新會期推出?他表示,「會來努力」。
在廈門發展近30年的大陸全國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吳家瑩表示,居住證是讓台灣人在大陸生活得更便捷,更具法律保障,陸委會此一動作阻礙兩岸的正常交流交往,政治化的規管無助於解決問題,反而加劇兩岸之間的隔閡和誤解。
在北京執業的台灣律師、北京靜理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沈杰說,台灣居民居住證(居住證)有18碼證件號,在辦理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申請電子錢包進行身分認證時,或買高鐵票、飛機票,方便快捷許多,也能避免許多網路身分認證系統資訊不匹配情況。沈杰認為,陸委會若認為有「國安疑慮」,應拿出足夠的證據支撐,而非不斷將「統戰」上綱上線,影響正常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