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打詐專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將在11月底上路,各部會將發布《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的授權子法,涉及金融機構的金融防詐條例授權子法也將上路。金管會提前於上周發函,要求銀行同業配合協助,多家銀行信用卡2025年條款納入警示帳戶,防止信用卡成為盜刷詐欺破口。
彰銀、中信銀、永豐銀2025年信用卡條款,都增設警示帳戶,納入可以拒絕業務往來或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限制,包括只要持卡人信用卡銷帳編號、也就是信用卡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
永豐銀並增訂,不光是警示帳戶,如果被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通報為衍伸管制帳戶或告誡戶,導致無法使用永豐銀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帳款,將無法繼續使用該卡提供的消費回饋。
中信銀2025年信用卡約定條款也納入警示帳戶定義,只要信用卡銷帳編號被通報為警示帳戶,最重同樣會遭到暫停使用信用卡權利。
彰銀2025年2月將起跑的信用卡約定條款,將「警示帳戶」以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納入最重可以停卡的條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