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昨天公布,金管會依消保會會議決議查核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實況,不合格情況仍多,須加強輔導銀行。
消保會組長邱惠美說,此項調查期間為二○○七年十二月至二○○八年一月,查核對象包含三十七家台灣本地銀行及三家外商銀行在台分行,共四十家銀行。
在個人購車貸款方面,查核當中的二十三家銀行,查核項目二十項次;其中九項次二十三家銀行完全符合規定。
在個人購屋貸款方面,以二十項目查核其中的三十九家銀行,其中只有八項次二十三家銀行完全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