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道國賠誰埋單? 法院:縣府 |2008.07.07 語音朗讀 67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高雄訊】屏東籍婦女林禾八十八年間騎機車經過高雄縣大寮鄉潮寮村堤防路,被路面坑洞絆倒摔成中度失智,高雄高分院、高等行政法院判縣政府賠林禾八百九十多萬元。縣府不服氣,轉向大寮鄉公所要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縣府敗訴,因為「鄉道」的維護之責仍在縣府。縣府依法院判決給付國賠金,後轉與大寮鄉公所打行政官司,指那個路段縣府已委由鄉公所管理、維護,實際上由鄉公所也是管理、維護機關。行政法院合議庭根據公路法、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清楚的指出「鄉道」規畫、修建與養護的主管機關是縣政府,不是鄉公所。 前一篇文章 檜木聚寶瓶 陸客的最愛 下一篇文章 「台灣阿成」親遍台灣土地 倡導愛地球 熱門新聞 01台中新社花海 重現經典卡通2025.11.0602WTA、ATP年終賽 獎金創新高2025.11.0703大崗山淨山健走行三好 佛光人守護山林2025.11.0504法水寺送給天國的信 700天燈傳達想念祝福2025.11.0505佛光山中區三皈五戒 佛子安頓身心2025.11.0506【快樂塗鴉簿】夢境旅遊2025.11.0507【古堡麗影】倫敦塔:英國千年歷史活教材2025.11.0508星雲大師全集【傳記】百年佛緣─生活篇 我的衣食住行 5 - 32025.11.0509山本由伸 拚美職首座賽揚獎2025.11.0510古老金幣2025.11.0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芬普尼蛋場 食藥署:逐批查驗玉山觀高山屋 下月起收費巨型蔬果牆 行銷中台灣鳳凰撲台 今明北東雨量恐紫爆 西拉雅部落學校 傳承文化佛光山書蔬展開幕 聚焦天天行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