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道國賠誰埋單? 法院:縣府 |2008.07.07 語音朗讀 67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高雄訊】屏東籍婦女林禾八十八年間騎機車經過高雄縣大寮鄉潮寮村堤防路,被路面坑洞絆倒摔成中度失智,高雄高分院、高等行政法院判縣政府賠林禾八百九十多萬元。縣府不服氣,轉向大寮鄉公所要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判縣府敗訴,因為「鄉道」的維護之責仍在縣府。縣府依法院判決給付國賠金,後轉與大寮鄉公所打行政官司,指那個路段縣府已委由鄉公所管理、維護,實際上由鄉公所也是管理、維護機關。行政法院合議庭根據公路法、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清楚的指出「鄉道」規畫、修建與養護的主管機關是縣政府,不是鄉公所。 前一篇文章 檜木聚寶瓶 陸客的最愛 下一篇文章 「台灣阿成」親遍台灣土地 倡導愛地球 熱門新聞 01【詩】山水的盛宴2025.09.1602香港佛光道場 供僧道糧回向十方2025.09.1503洋溢三好感動 佛光山僧信作品聯展2025.09.1604航太國防展 將聚焦無人機2025.09.1505【遊藝筆記】蘇東坡的定惠院海棠2025.09.1606拳擊女將黃筱雯 奪世錦賽第3金2025.09.1507一日游泳課 盲童游向光明2025.09.1508外媒:陸邀川普訪北京 關稅恐成川習會障礙2025.09.1509斯文豪氏赤蛙 2025.09.1510南投智慧候車亭2025.09.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颱風天搭小黃出勤 雇主須付車資 中颱樺加沙襲台 最快明海警桃機自助行李托運 使用率僅15%旗後燈塔建步道 視野升級草嶺古道芒花季 11月開跑台南埤塘魅力行銷 徵件競賽府城大街 遇見巷仔Ni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