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行動不便者若要進出無電梯公寓,常會請無障礙計程車司機使用爬梯機協助上下樓,但有風險。北台灣無障礙運輸產業工會呼籲建立「爬梯機工作意外責任險」,保護操作者與被服務者。
台北李姓司機去年四月加入無障礙計程車行列,去年六月使用爬梯機服務一名八旬婦人上樓,李被樓梯間雜物絆到,造成婦人臉部著地流鼻血,隨即被送醫。老婦臉部外傷讓家屬很不諒解,求償三百萬元,經無障礙運輸工會居中協商,以一百萬元達成和解。
李男說,造成個案受傷,內心過意不去,但一百萬賠償金對他是沉重負擔,工會借錢助他度過難關。經歷這次切身之痛,他體會到應有爬梯機工作保險,隨著長照需求日增,應重視這項風險管理。
北台灣無障礙運輸產業工會理事長林垂穎說,台灣現有一千二百多輛無障礙計程車,主要集中六都,近五年爬梯機被廣泛使用,早期則用人力背、抱或抬的方式帶行動不便者下樓,現在使用爬梯機對司機較省力,被服務者出門也較不狼狽。
新北市衛生局科長吳玉鳳表示,先前長照機構服務保險,也經一再爭取才催生成功,目前交通服務有相關保險,對司機爭取爬梯機工作責任險樂觀其成,也強調人員操作訓練是重點。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支持工會倡議建立爬梯機工作意外責任險,現行法令未強制投保,可暫由工會自主幫會員投保意外險因應,若無障礙計程車司機因營業行為與乘客發生消費爭議,且涉及賠償,須回歸《消費者保護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