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因應新版實支實付醫療險,產壽險公會已向金管會提出3大配套措施;1.住院醫療、傷害醫療、團險、旅平險等均分別適用正本限額,意即跨不同險種都可理賠;2.團險、旅平險、海外突發疾病等未要求正本者,仍可用副本理賠;3.續保件也可續用副本理賠。
為讓實支實付醫療險回歸「損害填補」,有實際支出才理賠,金管會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要求實支住院醫療險、實支意外醫療險,這兩大實支險,未來僅限民眾醫療收據的「正本」理賠。
原定新法規是7月1日上路,但產壽險公會認為商品設計及內部規範調整作業時間不足,盼可延後到9月1日或10月1日上路,金管會也從善如流,要求產壽險公會有共識後再作討論。
據了解,上周四(6日)由保險局長施瓊華主持會議中,產壽險公會提出了新版實支險上路的3大配套措施;1.跨不同險種均可理賠。如住院醫療、傷害醫療、團險、旅平險等,都各適用正本的限額理賠。
例如,某甲買了住院醫療、傷害醫療的實支險,也投保團險及旅平險,這4大險種保額各10萬元,結果出國時發生意外跌倒,住院腳開刀,實際醫療費5萬,這時候,某甲就可拿一張正本醫療收據,理賠這4大險種,最高可理賠20萬元(每張理賠額仍以實際醫療費5萬元為限)。
2.公會建議,過去未要求正本,可用副本理賠的險種,新規上路後,也能比照。例如團險(住院或傷害醫療)、旅平險、海外突發疾病傷害醫療等險種;3.續保件也沿用舊制,允許保戶用副本理賠。如新制上路後,是屬續保件的住院醫療、傷害醫療的實支險等,也沿用舊制,避免因新舊制一刀切,而引起爭議。
依現行規定,實支實付醫療險可採副本理賠,每人投保實支醫療和實支意外險各3張為限。公會認為續保件難因新舊制上路而一刀切,建議續保件仍可沿用舊制。
據了解,金管會要求產壽險公會需就這3大配套措施再做明確定義與說明,及正本給付差額理賠證明書等一些細節再做強化。
此外,實支實付醫療險新制上路時程將延後,癌症團體指出,新制對已經購買保險的癌友影響不大,希望未來上市的保單可以符合「住院比率低、門診治療比率高」的醫療趨勢,減少病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