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日前研擬「打詐新4法」,立法院司法、內政委員會本周分頭審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初審通過《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規定偵查中檢察官認有必要時,得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等科技方法追蹤位置,也可用「M化車」調查行動通訊設備的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的卡片號碼,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排定審查《詐欺犯罪危害條例》,並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備詢。
劉世芳指出,打詐4個法,《詐欺犯罪危害條例》由內政部主管,《通保法》、《科偵法》、《洗錢防制法》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分別由法務部、金管會負責,4法要連動,才能有效壓制台灣詐騙猖狂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