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 業者未依時限上傳電子發票將開罰

 |2024.03.14
165觀看次
字級
行政院會14日通過相關修法草案,增訂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時限將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5000元。圖/黃義書

【中央社台北訊】電子發票普及度提升,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相關修法草案,增訂開立電子發票營業人應依規時限將發票與相關必要資訊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否則最高可罰新台幣1萬5000元。

電子發票日益普及,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嚴電子發票傳輸相關規定。財政部會後指出,民國112年全台共開出92億張電子發票,占全部統一發票約86%。

財政部說,電子發票須上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現行僅由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範,若是業者對業者(B2B)的發票,規範於開立後7天內上傳;業者開給消費者(B2C)的發票則須於開立後48小時內上傳,但實務上,業者若逾時或未上傳、未據實上傳皆未有罰則,導致買受人無法正確申報進項稅額、消費者無法及時查詢發票及消費資訊,影響兌獎權益等,因此提出修法。

圖/資料照片

草案將業者上傳電子發票的時限與義務等提升至法律位階,定明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負有依時限將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存證平台的義務;至於傳輸時限、開立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的範圍,授權財政部公告。

同時,草案也增訂營業人未依時限或未據實存證電子發票及相關必要資訊者,處1500元以上、1萬5000以下罰鍰,且限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實,得按次處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