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顯微鏡下的M痘(猴痘)病毒。圖/美聯社
【本報台北訊】因應世界衛生組織(WHO)修正猴痘英文名稱,衛生福利部19日公告,將列為第2類法定傳染病「猴痘」中文名稱修正為「M痘」,自2月1日生效,通報規定與時效不受影響。
猴痘(Monkeypox)是由猴痘病毒所引起,傳播對象以親密接觸的人際傳播為主,台灣自2022年6月23日,將猴痘列為第2類法定傳染病,迄今累計確診359例病例,包括340例本土及19例境外移入。
修正名稱原因,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今(20)日指出,主要是歐美流行期間,曾針對Monkeypox這個名稱造成汙名化進行討論,後來在WHO會議上,專家建議應設法改善,包括改變疾病名稱等。
於是WHO在2022月11月28日宣布,開始使用「Mpox」稱呼猴痘,後續1年2種名稱可以混用,但希望1年後Monkeypox可以退場。
羅一鈞表示,疾管署在去年9月22日,猴痘防治應變會議決議通過更名,11月3日至今年1月2日進行預告程序、未收到不同意見,因此1月19日公告,2月1日起修正第2類法定傳染病「猴痘」中文名稱為「M痘」。
他說:「修正名稱並不影響猴痘作為第2級法定傳染病通報規定與時效。」相關指引手冊陸續修正中,2月1日起,法傳系統通報欄位、法定傳染病正式名稱都會正式改為「M痘」。
羅一鈞強調可以理解暫時無法改過來,建議比照WHO在1年中,各界逐步把猴痘名稱改為M痘,跟進國際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