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哲郢台北報導】總統府3日公告增訂《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條文,體育署昨天說明,將於未來半年內完成子法修訂,期望能有效阻止黃牛事件出現。
去年亞洲棒球錦標賽因在剛落成的台北大巨蛋舉辦,黃牛亂象四起,民眾期望政府能夠透過法律制衡黃牛,加速新條文的通過。
未來凡是以黃牛價售票,最高可開罰原價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取票,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為鼓勵民眾抓黃牛,主管機關得酌予檢舉人獎勵。
體育署解釋,目前總統府公告是母法,依規定半內要完成子法修訂,包含明確對應罰則,也會針對實名制跟售票廠商和各聯盟討論是否可行,期許能夠愈快完成修法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