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27日表示,開發系統不是要以生成式AI技術製作完整判決書,取代法官認事用法的核心審判權限。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司法院開發、使用生成式語言模型系統草擬判決書,欲減輕司法負擔,「提供帳戶」、「不能安全駕駛」等案類將在第一波上路,9月底驗收完將試辦,民間團體質疑應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使用AI規範後再開放法官使用,勿「先上線,後補票」。司法院表示系統未分析任何卷證資料,認定事實仍由法官決定。
司法院表示,「智慧化裁判草稿自動生成系統」是提供「不能安全駕駛罪」、「幫助詐欺罪」兩種案件類型的裁判書草稿,系統就案件類型,依據起訴書的內容,將起訴書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名稱,引用到裁判書的草稿,此部分並未使用任何生成式AI技術。
因系統未分析任何卷證資料,仍由法官來認定事實,系統無法協助法官判斷,如果法官審酌全案相關卷證後認定被告有罪,適用法律部分的例稿式生成內容則提供給法官參考。
另外,系統的訓練資料都已去識別化,不含當事人個資,也在訓練之後要求廠商銷毀;訓練資料包含起訴書及裁判書等資料逾10萬筆,應不至於有訓練資料不足的問題。
司法院指出,系統開發主要使用「自然語言處理(Natural language processing)」及「規則法(Rule-based)」技術,與生成式AI技術關聯性不高。在使用生成式AI內容部分,為避免AI可能有生成內容錯誤的問題,在生成之後再結合「規則法」,以提高生成內容的準確性,不會像ChatGPT出現內容所對應的對象或事實顯然錯誤的情形。
在系統開發階段,司法院請刑庭法官測試並提供意見,目前仍持續在調整系統內容,尚未確定上線日期。
司法院參考行政院8月31日訂定的「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現正研擬「司法院使用生成式AI參考指引」,並將參考各界及外部專家提出的意見,讓指引更完善。
司法院重申,開發系統是要減少法官不必要的勞力時間成本,減輕法官書寫裁判書類的負擔,提升司法品質、保障人民訴訟權益,不是要以生成式AI技術製作完整的判決書,取代法官認事用法的核心審判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