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1年內餘屋適用稅率2%免累進 財部:研議未定案 |2023.09.04 語音朗讀 46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針對建商1年內待銷售房屋是否可適用下限稅率2%、免依戶數累進課稅,官員表示,整體參考模組尚在研議未定案。圖/記者張睿杰 【本報台北訊】囤房稅2.0修法完成後,財政部將端出課稅參考模組給地方政府,也就是依持有戶數多寡,設置對應稅率級距。針對建商1年內待銷售房屋是否可適用下限稅率2%、免依戶數累進課稅,官員表示,整體參考模組尚在研議未定案。立法院新會期將開議,財政部推出的優先法案中,以攸關囤房稅2.0的「房屋稅條例」修正最受矚目,完成修法後,財政部將儘速發布課稅參考模組,確保地方政府有效落實囤房稅2.0。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明定,「非自住」房屋方面,囤房稅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從原1.5%至3.6%,整體調升為2%至4.8%,但特定房屋除外,包含符合一定條件的出租、繼承、建商餘屋(用途為住家用)。圖/記者張睿杰建商餘屋部分,持有年限2年以內的法定稅率為2%至3.6%,超過2年則適用一般非自住稅率2%至4.8%,盼促使建商加速釋出餘屋。財政部官員指出,考量建商扮演房屋供給者的角色,因此2年內餘屋適用稅率區間2%至3.6%,比非自住2%至4.8%來得低;至於建商1年內餘屋是否能一體適用下限稅率2%、免依戶數累進課稅,官員表示,目前整體課稅參考模組還在通盤評估,尚未定案。所謂課稅參考模組,就是指依持有戶數,設有對應稅率級距。持有戶數愈少、適用稅率會較低,反之,持有戶數愈多,稅率將隨之攀高;模組在設計上,也會考量各地發展程度不一。未來,財政部端出參考模組基準,縣市若已依基準訂定,但仍出現稅損,中央將補足;如果縣市訂得比財政部基準更寬鬆而有稅損,中央將不予補貼;針對消極不推動囤房稅的縣市,則將直接照財政部的基準來課稅。僅管目前已有六都在內的12個縣市採行囤房稅,但現行各縣市的稅率級距是「地方歸戶」,也就是地方政府以民眾在轄區內持有的戶數為計算準據,未來課稅基準必須以「全國歸戶」的角度去看,可以預期如果全國22縣市都依中央端出的參考模組課稅,則縣市均將修正徵收率自治條例。圖/記者張睿杰 前一篇文章 國慶主視覺曝光 英文變成TAIWAN NATIONAL DAY 下一篇文章 中職/台鋼雄鷹全新隊徽 歷時逾半年今正式揭曉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火星暗斑之謎2025.12.1602【詩】草螟公2025.12.1803【為人父母】 允許如其所是2025.12.1504【詩】 航夢2025.12.1505東方微笑跨越千年 麥積山石窟現佛館2025.12.1506福建艦航經台海 空拍照首曝光2025.12.1807高雄新航線明啟動 佛光山成亮點2025.12.1708寶塔寺 三代同堂搓湯圓、繪燈籠2025.12.1609佛光山福國寺 獲頒台南市宗教績優團體獎2025.12.1510如何優雅不濺水花?2025.12.16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全台首座螺旋圓環憲訴法修正案 憲法法庭判違憲吳豊山辭海基會董座 賴聘任資政涉貪無罪 高虹安今復職上班高虹安二審逆轉 貪汙無罪憲政首例 政院不副署財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