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配合義務兵役將恢復1年,國防部拋出「3+1」方案,讓大學生在3年內完成學業並以1年時間當兵,教育部日前公布彈性修業指引,首批適用對象為94年次(含)以後出生役男,今年9月中旬入大學就讀適用。
彈性修業與服役期間所支出的費用(含學雜費與學分費),如果超過原定修業期限應繳交的學雜費額度,差額將由教育部補助。
教育部指出,為減輕大學的負擔,將透過國立大學績效型補助、私校獎補助經費等機制,學校每協助1名學生,公立學校每人可獲得6萬元補助、私校12萬元。
據教育部公布彈性修業指引,主要針對學期修課學分數、暑期修課、跨校選課、修業年限及學習銜接與輔導等。
在學期修課學分數部分,教育部表示,校內學則或相關教務章則,在符合學習進程前提下,適當放寬學士班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規定,且在原定修業期限內超修學分,不予收取學分費。
另學校依原定暑期課表開課,並放寬暑期開課申請條件,以利就學役男申請修讀,若如該課程選課人數不足,仍由學校協助開課,就學役男應繳交費用,則依學校原達暑期修課開課人數規範學分費標準收取,學校若因此衍生開課經費差額由教育部補助,而學校得媒合學生進行暑期跨校選課,或跨校合作共同開設暑修課程。
教育部指出,若就學役男遇上課程衝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選課時,學校應放寬現行各校規定限制,並放寬校際選課學分數上限;學生辦理休學入伍服役後,休學期間不計入原有修業年限,休學期間也不納入修業年限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