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環團綠色和平呼籲立法院正視海洋危機,盡速於立院最後會期三讀通過海保法。圖/海保署提供
【本報台北訊】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環團綠色和平表示,5月26日我國三讀通過「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修正通過「海洋汙染防治法」,但在缺乏「海洋保育法」之下,產業發展與生態永續無法齊步並行,呼籲立法院正視海洋危機,盡速於立院最後會期三讀通過海保法。
綠色和平表示,立法院即將於2024年改選,目前擱置於立院的9個海保法版本草案若不能在年底前通過,基於屆期不連續原則,所有草案都必須廢止,因此趁著今天6月8日世界海洋日,包含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海洋公民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等共10個環團呼籲立院盡速通過海保法。
綠色和平指出,2019年實施的海洋基本法明確表明,「政府應本生態系統為基礎之方法,優先保護自然海岸、景觀、重要海洋生物棲息地、特殊與瀕危物種、脆弱敏感區域、水下文化資產等,保全海洋生物多樣性,訂定相關保存、保育、保護政策與計畫。」
但近4年的海洋日,隨著氣候變遷、海水酸化、大規模工業空氣廢水汙染、海事工程導致海洋生物棲地破碎化,以及過度捕撈與廢棄漁網丟置等種種問題,使台灣正面臨海洋生物多樣性逐漸消逝,生態系統喪失的危機。
圖/台東縣政府提供
綠色和平表示,5月26日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象徵政府即將大力推展海洋產業,並建立海洋資源開發、產業發展的規則,接續修正通過的海汙法,重點在於設置海汙基金、提高罰鍰、強化汙染管理、吹哨者條款等,均屬於海洋汙染後的末端補救。
綠色和平表示,在缺乏海保法情況下,產業發展與生態永續無法齊步並行,因此台灣需要一部海保法擴大海洋保護區,加強對現有保護區的管理,改善海洋生態,促進海洋產業的永續經營。
綠色和平說,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近月來積極溝通受到環團肯定,也呼籲立院採取積極行動,在最後會期力拚海洋保育最重要的一塊拼圖,賦權海洋委員會真正握有落實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恢復海洋生態系統的權力,也讓海洋保育與產業發展齊頭並進。